2017年5月16日 星期二

「驗又驗唔到,藥又開唔到」

近日因為處方類固醇引起乙型肝炎復發的事件引起很大的風波。醫生的責任自有專家調查,小弟認為在不掌握詳盡資料的情況下也不宜多作評論。

但史丹福想說的是,現時很多有關預防乙型肝炎復發的政策對醫生及病人都很不友善,簡直可以說是設下重重關卡。即使醫生想保護病人,也可謂「驗又驗唔到,藥又開唔到」。這些政策實在很有改善的空間。

乙型肝炎是一種慢性病毒,如果病人感染過乙型肝炎,它可以潛伏在肝臟,待病人的免疫力變弱,病毒就可以重新變得活躍,複製自己,並破壞肝臟。

要知道病人是否乙型肝炎帶菌者,我們主要依靠化驗HBsAganti-HBc兩種抗原及抗體。如果HBsAg呈陽性,代表病人曾經感染過乙型肝炎,那麼我們稱之為乙型肝炎病毒帶菌者。但有些病人HBsAg呈陰性,但anti-HBc呈陽性,代表病人接觸過乙型肝炎病毒,縱然病毒可能已被清除,我們稱之為隱性乙型肝炎病毒帶菌者。

臨床上,我們把乙型肝炎帶菌者的復發風險分成高風險(>10%)、中風險(1-10%)及低風險(<1%)。例如,乙型肝炎帶菌者服用少於一星期的類固醇屬於低風險;服用多於四星期的低劑量屬於中風險;服用多於四星期的中至高劑量屬於高風險。一般國際指引都認為,復發風險為中至高的病人都應該服用如entecavir等的抗病毒藥物去預防復發。

談完基本的知識之後,讓我們再看看現在的制度有何問題,令醫生「驗又驗唔到,藥又開唔到」。

先從化驗方面說起,有些公立醫院的化驗室竟然是沒有提供乙型肝炎的化驗服務!如果需要化驗HBsAgAnti-HBc,醫生是需要把病人樣本送到衛生署化驗室的。衛生署化驗室的問題很多。第一,它們的化驗時間較慢,往往需要幾個星期的時間,對於急需類固醇或其他免疫力抑制治療的病人來說,根本等不到如此長的時間。第二,衛生署化驗室經常以資料不足等理由取消化驗,沒有顧及病人的實際臨床需要。更糟糕的是,醫生可能要等待數個星期之後,才得知化驗被取消。這時醫生必須重新補充資料,「懇求」衛生署化驗室手下留情,然後再等待數星期,才可以得到檢查結果。所以說,醫生想為病人驗一驗是否乙型肝炎帶菌者,竟然已經要通過如此多的關卡。

然後就是開藥的關卡。之前提過,一般國際指引都認為,對於復發風險為中至高的病人,都應該同時服用如entecavir等的抗病毒藥物去預防復發。但醫管局有一個令人費解的政策,醫生竟然只可為高風險的病人處方entecavir,如果中風險的病人想要服用,也只可以自費購買。更甚者,據小弟一些在其他專科工作的朋友所講,他們甚至是沒有權處方entecavir的,因為這種藥物根本上就不在它們專科的藥物名單中。例如如果一位急症室醫生想為病人處方entecavir,他是做不到的,他必須把病人轉介去內科,再由內科醫生處方。


總的來說,公立醫院整個系統和架構都令到醫生很難去為乙型肝炎帶菌者做好預防。從檢查到開藥,每個步驟都設下重重關卡,令到醫生與病人都很苦惱。很多時候,醫生都想為病人做得更多,但由於政策上的限制,很多時候都有心無力。有不少病人可能把責任全都放在醫生上,而這些政策上的限制,又實在很難令普通市民理解和接受。只能說,很多時候都是「啞子吃黃蓮,有苦自己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